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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阳光蓄电池的放电速率和使用有何关系?
发布时间:2018-04-18    文章来源:德国阳光蓄电池    浏览次数:2095
同样功率的电动机,额定电压不同,耗电的速度绝对不同。比如:同是180W的电动机,额定电压为24V时,电流为7.5A;而额定电压为36V时,电流只有5A,它们用同样容量的电池组,组合为36V,以5A电流放电,电化反应缓慢,而组合为24V,以7.5A电流放电,电化反应就会相对激烈,不如以5A放电从容。
     德国阳光蓄电池以0.5C以下的电流放电才是经济的。什么叫0.5C?C:表示的是电池的容量,C2表示用2小时放时率放电时对电池测定得出的实际容量。这就是说,对标定为C2容量时,每小时应当放出一半的容量(0.5C2)才符合容量规定,如果超过0.5C2,它的容量就要打折扣了。而且对德国阳光蓄电池寿命不利。
     现在,以2小时放电时率标示的容量为12Ah的德国阳光蓄电池,应标为C2=12Ah,所以0.5C2=0.5×12=6A。所以,12Ah的电池以0.5C放电,就是电流为6A。10Ah的电池,0.5A。
阳光蓄电池长时间工作,输出的工作电流不大于电池额定容量Cx的确/X,X是该项电池额定值下的时率,这是选择的原则。X是2,则应按2小时放电时率;X值是3,则使用时间应按3小时考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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